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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为全球电动自行车第一大国 新国标要过安全关

文章来源: 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:佚名

从2002年启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制定,到现在已经10年多了,目前在第十一稿修订基础上已完成了报批稿草案,即将送审,具体什么时候出台还不得而 知。”近日,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国际铜业协会联合主办的“电动自行车消费大家谈”座谈会现场,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余世光在谈起电动自行车国 标时十分感慨。

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的电动自行车生产、销售、保有量大国,截至去年底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.42亿辆。随着电动自行车越来越重,跑得越来越快,“什么样的车才能算电动自行车”成为各方博弈的焦点。1999年出台的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》(GB17761-1999)规定电动自行车 最高时速20公里,重量不超过40公斤。而2009年我国出台的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》将设计时速20公里以上,重量在40公斤以上 的归为电动轻便摩托车,纳入机动车管理,引起很大争议。
“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修订意见稿中将把电动自行车分为3类。”余世光告诉记者:“第一类是智动型,要求其重量不超过40公斤;第二类为助动型,整车重量限定为50公斤;第三类为全电动型,整车重量不超过55公斤(皆为不含电池重量)。”
“之所以要将电动自行车分为3种类型,是因为随着社会发展,对电动自行车需求不断细分。”余世光进一步解释:“智动型适合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等一线城市 消费者使用,主要用于短途出行、娱乐运动,它轻巧便捷,但必须像骑普通自行车一样蹬踏电池才供电,但骑起来会很轻松;助动型适合在道路情况较好的城乡接合 部以及二三线城市,既可脚蹬也可用电行进;全电动型行程最远,主要用于道路条件较好,出行距离较远的农村。”
据余世光介绍,修订意见稿中,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时速统一为26公里,“这个速度也是经过广泛调研,吸取国外经验,结合国内实际,反复折中定下的,原来我们想定30公里左右,但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太高,最后定到这个数字。”
针对目前广泛存在的电动自行车拆改限速器以提高速度现象,余世光表示,新国标将要求强制安装全封闭、不可拆除的限速器,限速器中的传感器一旦感应到速度超过26公里,电池将自动断电。
此外,新国标草案还要求每辆车在出厂时设置一个15位数的编码,如同汽车发动机号一样,相当于该车的“身份证”。新国标修订意见稿中的技术条款从旧国标的34项拟增加到54项,涉及安全的标准条款就增加了16条。
从2002年启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修订,迄今已近十一年。谈到新国标迄今仍未出台的原因,余世光表示,主要是交通管理部门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顾虑较大,希望规定更严格的限制条件。
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道路交通安全教研室主任刘建军向记者表示,作为一种交通工具,目前电动自行车其实处在一种无保护的“裸奔”状态。“不少人强调国外对电动自行车的扶持、鼓励政策,但往往却忽视了国外对电动自行车生产、销售、使用的严格要求。比如会要求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必须上牌照、上保险,骑行时必须戴头盔,还有对速度、重量的不同限制等”。
刘建军指出,电动自行车是否安全,不能仅仅按照交通事故上报数据来统计,因为需要上报的电动车交通事故多为造成重大伤害甚至死亡的事故,而一些后果轻微的交通事故不会上报,但这部分事故数量很庞大。因此对电动自行车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,在通过国标进行一些技术限制的同时,还应该在管理上出台配套措施, 比如要求使用者需上牌上保险等。
据余世光透露,目前电动自行车国标在第十一稿修订基础上已完成了报批稿草案,即将送审,“希望今年年内能正式出台”。

 

创建时间:2013-06-01 00:00